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外语学院2026年英语笔译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外语学院是全校成立最早的教学单位,承担着全校不同层次学生的公共外语类课程教学任务,开设有英语(法律英语方向)、商务英语、俄语3个本科专业和翻译专业硕士(MTI)1个学位点。英语专业(法律英语方向)荣获省级特色专业、省级一流专业,基础英语教学团队和大学英语教学团队为校级教学团队,翻译学科获批学校“攀峰计划”学科建设支持。学院有与河南省外事办共建的“河南省涉外法规与财经翻译研究中心”和与中国外文局、中豫航空集团共建的“卢森堡研究中心”两个校级研究机构、有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研究所、比较文学研究所、翻译研究所、商务英语研究所、欧亚语言服务研究所、涉外法治语言研究中心等6个院级研究机构。学院现有教职工共91人,其中专任教师83人,高级职称36人,拥有博士学位教师20余人,80%教师拥有海外留学或访学经历,具有较高的跨文化交际素养。
外语学院翻译专业硕士(MTI)聚焦国家翻译人才战略需求,依托商务+法律交叉学科优势,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翻译人才,重点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涉外法治建设等国家与区域发展战略。
二、招生类别
英语笔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2026年9月1日,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报考。
第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再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第三条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四条 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四、报名事宜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了解报考流程,明确自身责任。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参照所在省市或报考点公告在网上确认阶段上传相关材料,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缴纳方式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上公告。
(一)网上报名
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
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并牢记网上报名编号。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报考信息存疑或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我校将通过研招网站内消息通知考生,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因未核验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初试,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形式、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公告为准。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五、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网上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造成无法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籍学历资格以教育部学籍学历库为准,“不匹配”“非唯一匹配”的学籍学历、身份证号等有误考生不予准考、复试、拟录取。
六、考试安排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考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11-翻译硕士(英语)
357-翻译基础(英语)
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3.参考书目

(二)复试
1.复试办法、时间、地点、方式、科目和成绩等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均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我院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4.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如有必要,我院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调剂
我院在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有关调剂事项请参照我院2025年调剂工作办法。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院视情况有权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录取
我院将在本单位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我院将严格审核考生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握。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请广大考生在报名时明确相关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2026年9月1日,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履行请假手续。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学制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制
英语笔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二)学费标准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三)奖助政策
有关研究生奖助政策等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出现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我院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二、体检
拟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确定之后进行体检,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将于入学审查期间由学校统一组织。有关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进行。
十三、培养校区
英语笔译专业硕士研究生在郑东校区培养(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如有变化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另行通知。
十四、其他事宜
(一)本简章内容如与国家教育政策及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规定不符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二)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yjs.huel.edu.cn),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类信息均在此网站公布,我院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单位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三)我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为18503887082,
邮箱:wyxymti@huel.deu.cn
